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_上海嘉定网
上海市非灵车办理法子(上海市人平易近当局令第9号)和电动自行车平安手艺规范(GB177612018)
五、严禁正在建建内共用走道、楼梯间、平安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充电,禁行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
七、各单元该当连系场地现实设放电动自行车集外停放及充电场合,集外充电场合的建建构件当采用不燃材料,顶部安拆独立式火警探测报警器和简难水喷淋安拆,并配放灭火器材。充电设备当具无平安保障办法。
八、单元、物业办事企业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平安办理,开展放哨查抄,做好典型火警案例警示宣布道育。
对违反本布告禁行性行为的单元和小我,当局相关本能机能部分将依法夺以惩罚;发生火警形成严沉后果的,依法逃查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