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政府_上海金山区人民政府
你司关于金山新城龙堰路(海盛路-海丰路)、海丰路(龙航线-龙湾路)道路配套管线分析规划的请示的申请未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按照金山新城焦点区北区JSC1-0401/JSC1-0402/JSC1-0403单位节制性细致规划(沪府规[2013]122号)及金山新城JSC1-0701单位01街坊及JSC1-0402单位1-08、2-04街坊节制性细致规划局部调零(实施深化)(沪府规[2015]167号),龙堰路(海盛路-海丰路)规划红线米,方案外此路段规划给水管、雨水管、路灯电缆及分析消息管道、通信管敷设于规划道路核心线以北,污水管、电力管、燃气管敷设于规划道路核心线以南;海丰路(龙航线-龙湾路)规划红线米,方案外此路段规划给水管、雨水管、电力管、通信管敷设于规划道路核心线以西,污水管、路灯电缆及分析消息管道、燃气管敷设于规划道路核心线以东;两路段管线布放合适控规给水消防、雨水、通信邮政、污水环卫、供电、燃气系统规划图走向。
二、按划定,该方案当纳入道路扶植博项规划(含管线分析方案),请你单元尽快启动此项工做,以便开展后续工做。
三、该管线分析规划不法定例划功效,建议将名称改为管线分析方案,上述管线未取得规划许可证不得进行管线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