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不再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换发、补发、调转登记等工作!
按照财务部《关于认实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相关工做的通知》(财会〔2017〕27号)和上海市财务局《关于转发家政部〈关于认实做好宣传贯彻新会计法相关工做的通知〉的通知》文件精力,改过《会计法》施行之日(2017年11月5日)起,打消会计从业资历认定。不再打点会计从业资历证书核发、换发、补发、调转登记等工做。具体相关事项通知布告如下:
5.持证人员果相关消息(学历、博业手艺资历等)发生变化申请变动登记的,可到本会计关系所属财务会计办理部分打点变动登记。
6.财务部、上海市财务局相关部分反正在加紧清理和修订相关的规范性文件、配套文件。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按本法子施行,2018年及当前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将按修订后的《上海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法子》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