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传销组织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破获一个传销组织。这个组织通过女骨干成员以介绍好工作或以谈朋友为名,将受害人诱骗至传销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陷入该传销组织的均为外省年轻人,年龄跨度在16至31岁之间。目前,团伙主要成员王某等20人因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已被依法刑拘。
接到一位受害者的报案后,警方循线侦查,瞄准传销组织集中授课并发放红利的时机,当场抓获101名传销人员,查获准备用于发放提成费的10万元现金。
目前,常见的传销活动有两种形式:一是人传人“拉人头”式的传销,另一种则是利用商品或者服务为载体实施传销。前者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对参与人员“洗脑”,引诱参与人员缴纳入门费、加入传销组织。网络传销则是通过互联网设立电商平台,
以对外销售价值与价格远远背离的商品为名,通过宣传其设定好的奖励规则,诱使他人积极发展下线,不断扩大传销组织规模。
一是传销手法隐蔽化。一些传销组织专门聘用精通公司运作、财务知识的专业人员设计传销层级模式,采取错综复杂的计酬方式,通过非银行系统收取传销资金、发放传销奖金、转移涉案资金,以逃避有关部门监管,具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
二是经营扩张网络化。越来越多的传销组织通过互联网平台设立网站,巧立名目并以返利、分红等为诱饵,迅速发展下线人员,有的甚至将授课视频传到网上,在短时间内欺骗了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
三是参与群体复杂化。近年来本市查处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源头大多数在外地,流入型特征比较明显,参与群体成分复杂,且各年龄层次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