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团伙捕猎麻雀277 涉嫌因非法狩猎罪被公诉
正义网上海9月18日电(通讯员徐杰瑛 张晓艳)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对一起非法狩猎案件提起公诉。据悉,该7人犯罪团伙使用摇铃、捕鸟网等工具和方法捕麻雀多达277只。
据犯罪嫌疑人徐某等人交代,徐某、许某等7人团伙经常相约至本市松江区、金山区等各乡镇抓捕麻雀,用于贩卖或自己食用。7月份一天夜晚,犯罪嫌疑人徐某、许某等人至金山区吕巷镇蔷荚路附近,使用电筒、网、竹竿、摇铃等工具抓捕麻雀,在返回的途中被民警抓获,并当场清点其抓获的麻雀数量为277只。经鉴定,涉案鸟类均为树麻雀,系野生鸟类,属于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随后,案件移送至金山区检察院。在看守所里,7名犯罪嫌疑人向检察官交代,他们7人都住在差不多一个村里面,离得也很近。一般由许某召集,7人就一起集中到徐某家附近,由许某确定晚上捕猎麻雀的地址后,7人就一起开车出去网麻雀。
自2017年6月起,便常以7人团伙形式到松江区新浜镇,金山区枫泾镇、朱泾镇、吕巷镇、张堰镇等地乡村网麻雀。今年共网了有20多次,多的时候一晚网500-600只麻雀,少的时候几十只。网到麻雀后,便按照约定7人平分。平分好便各自把这些麻雀卖给附近村子里有需要的居民以赚取经济利益。
“我之前还因为网麻雀被判过刑,但因为想赚点小钱,供自己平时花销。其实自己还是抱着侥幸心理的。”徐某交代道。
当被检察官问道是否知道捕猎麻雀属于违法行为时,7名犯罪嫌疑人都表示徐某曾向他们说明过自己当初捕猎麻雀被判刑的事情,因此7人虽然在捕猎麻雀时是明确知道此行为违法的,但是依然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
日前,金山区检察院依法对徐某、许某等7人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徐某等7人违反狩猎法规,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捕获具有重要生态、经济、社会、科学研究价值的树麻雀277只,属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已达到我国刑法规定“非法狩猎罪”立案追诉标准。
检察官说法:麻雀虽小,非法捕杀也犯罪。麻雀在生活中随处可见,个别人却将它当作一道野味,利用各类工具捕杀。然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按照法律规定,猎杀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
“不仅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能随意抓捕,像本案中麻雀这种普通的野生动物也是自然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随意捕捉的行为也是违法的,同样会受到相关法律的制裁。”承办检察官表示。
在此,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不管狩猎的目的如何,即使不是为了营利,也将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