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市新农镇中心小学实验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东港市新农镇中心小学实验楼建设项目已经东发改字[2017]119号、东发改字[2017]13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港市新农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争取上级补助和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按照东港市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事项核准意见(丹招核准字[2017] 07027号)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项目概况:项目建筑面积484.5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设置科学实验室、活动室等。同时配套实施用电、采暖、给排水、消防等附属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专业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3日,每日08: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进行投标报名资格确认,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报名后,通过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1)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5)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6)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7)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8)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9)企业规费计取标准;(10)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11)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报名确认单(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送至代理机构(辽宁省东港市人民大街47号荣泰综合办公楼5楼)进行确认。上述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1份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地点为东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港市黄海大街256号东港市政府采购中心五楼开标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