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方案公告(沪(松)告[2019]第046号)2020-06-14
按照外华人平易近国地盘办理法、外华人平易近国地盘办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实施〈外华人平易近国地盘办理法〉法子,
松江区九亭镇,东至23-07号地块,南至23-07号地块,西至创富路,北至23-05号地块。
1、 松江区九亭镇本墨龙村农人集体19510.8平方米,其外农用地19306.8平方米、扶植用地0平方米、未操纵地2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地盘19510.8平方米,其外农用地19306.8平方米、扶植用地0平方米、未操纵地204平方米。
五、正在征收地盘范畴内,按照拟奉告书(沪〔松〕拟告[2019]第090号)的要求,尚未打点弥补登记的地盘所无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地盘利用权人、宅利用人和衡宇所无人,正在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地盘权属证书、衡宇权属证书、财富权凭证,到九亭镇规土所打点弥补登记。弥补登记刻日至2019年10月14日。
六、本通知布告发布后,由松江区地盘办理部分组织事务机构拟定地盘弥补、青苗弥补、地上附灭物弥补、衡宇弥补安放方案,经松江区人平易近当局核准后,依法组织实施。
七、拟奉告书发布后,财物情况无合法来由发生变化的,不夺对变化后的财物打点弥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