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错发房产证 40年商用房成70年住宅房

上海金山错发房产证 40年商用房成70年住宅房

金山房产2017-09-25 9:4012380上海金山

  东方网9月20日消息:据《新闻晨报(微博)》报道,规划中只有40年产权的商业用房,最后竟能变身为70年的住宅房,且还能“错”4年。如此蹊跷荒唐的事情,发生在还在售卖当中的金山区朱泾镇“森海豪庭”楼盘。

  9月26日是金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发商、销售商约定好给购房者提供初步善后方案的日子。然而,在“有错必纠”的刚性原则下,截至目前,事件各方还都在盼望着,非自己的一方能拿出更具可操作性的方案。

  金山区朱泾镇城南是镇上规划中的新城,有宽敞的道路、相对高标准的生活区,甚至还有配套的重点中学。而金龙新街又是整个新城的核心商业区。

  从2010年10月起,“森海豪庭”位于金龙新街的售楼处,就不断有购房者光顾。不过,与常见的住宅商品房不同,发售的“森海豪庭”是每栋只有四层楼高,房屋结构、布局和沿街商铺一个样的“商铺房”。

  去年10月,老张第一次来到金龙新街,一则售楼广告吸引了他,“广告内容我还记得——首付16万元,抢购70年产权稀缺房。当时市区的房价平均都已经过2万了,哪怕是小房型,正常的首付怎么也要50万元吧,但广告上说,这里的房子一套就只要32万元。”综合考虑下来,老张觉得广告上的“森海豪庭”值得一购。

  杨阿姨是典型的投资客,在看到“森海豪庭”的广告之前,她已经对朱泾镇新城的前景有乐观的判断。“这个地区的商品房正常价格已近万,还受贷款政策的影响。但按照广告上的说法,‘森海豪庭’的房价算下来只有8000元左右,而且还是小房型……”

  当购房者询问有关房屋性质时,“森海豪庭”售楼处解释称,楼盘属“商住两用”。因为开发商是2003年拿到的地块,当时的政策较松,因此尽管买房者今后需要按照商铺的标准缴纳水电费,但在房屋的权属上,它和普通住宅商品房一样,都有70年的使用权。

  售楼处还表示,正因为“森海豪庭”卖的是70年使用权的“商住两用”房,因此其不限购和限贷。而为打消购房者的顾虑,售楼处还给一些客户提供楼盘的大产证复印件,上面的“使用期限”一栏写明:2003-3-7至2073-3-6。

  有了主管部门出具的大产证为70年使用权做背书,包括老张、徐先生、杨阿姨在内,不少看房者最终都出资购买了“森海豪庭”的现房。

  众多购房者中,有过多次购房经验的杨阿姨,最先感觉到“森海豪庭”有问题。“我们所有人在办购房手续的时候,都没有事先看到过合同。”杨阿姨说,每当有购房者提出要事先查看合同时,售楼处一律回答:合同是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制定的统一文本,内容都是从交易中心的电脑里自动形成的,不会有问题,只能付款后才能打印。

  当合同打印到手后,其中的几处关键性表述让杨阿姨觉得有点不踏实。表述之一是在合同第13页的附件四,写明“森海豪庭”的土地批准用途是“商业、住宅”,使用权有70年,备注栏内写的是“新建商品房”。可在合同第18页的补充条款中,又出现了“该房屋用途为商铺,非住宅用房”的词句。

  虽然杨阿姨觉得这两段不同的表述,似乎存在矛盾,但当今年5月份,部分较早购房的业主拿到了70年使用权的小产证时,杨阿姨先前的顾虑迅速打消。

  今年6月底,等不及售楼处统一代办,杨阿姨带着全套手续来到金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提出办理小产证的申请。但窗口工作人员查了查电脑,抛出的一句话让杨阿姨震惊,“窗口说,‘森海豪庭’之前办理的70年产权证今后不会再有了,从6月底开始都是40年的使用权。”

  “合同上写得好好的70年使用权,为什么平白无故就缩水了30年?”杨阿姨开始较真。在之后的数周内,她先后联络了数十位“森海豪庭”的同期购房者。而此时大家才发现,他们当中只有32位较早办证的购房者,拿到了70年权属的小产证,另有17人的小产证是40年使用权。“蹊跷的是,有些同楼、同层的业主,仅仅因为办证时间不同,产证也不同。”开发商:

  按照合同,“森海豪庭”名义上有70年的使用权,但扣除开发商从拿地到发售的近8年时间,购房者实际使用年限不到63年;但如果按照最新核发的小产证,同样的计算方法,购房者线年。也就是说,如果产权证出现变化,业主名下房产的实际使用年限几乎缩水了一半。

  除了32户“幸运者”,已经或者即将拿到40年产权证的业主当然不甘心。“我们都是看到70年产权的广告才来买房的,现在我们的房子办不出70年产权,就说明开发商、售楼处是在骗人。”

  对于购房者的说法,“森海豪庭”开发商、销售商迅速回应称,销售广告是根据金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核发的大产证来制作的,售楼合同中的年限约定,同样是基于大产证中的数据。因此广告、合同根本没有问题,如果要说有问题,也是金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的问题。

  据“森海豪庭”销售商,上海兴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章权透露,目前购房者的要求主要是退房和赔钱,“交易中心已经要求公司自行筹措资金,为购房者办理退赔手续。但公司资金非常有限,几乎不可能短时间内筹到上千万元的资金应付退赔。”

  对“森海豪庭”出现的产权风波,金山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主任周光洵承认,的确源自交易中心的内部流程出错。

  按照周光洵的说法,2003年,上海金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禹公司)购得了金山区朱泾镇上的这片地块,“土地出让合同上,写清楚了这一地块的住宅部分用地是70年使用权、商业用地是40年使用权。”周光洵说,2007年,金禹公司在为“森海豪庭”办理“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即“大产证”)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在电脑输入过程中,没有将楼盘40年商业用地的权属和70年住宅用地一并登记。因此,开发商当时拿到了一份错版大产证。

  周光洵表示,由于4年来没有涉及到具体商铺的发售,因此这张大产证的信息错误一直没有被交易中心发觉,“直到今年6月,一位较有责任心的工作人员在处理去年10月发售的‘森海豪庭’商铺项目时,通过调阅原始土地资料,才查清了问题。”

  “我们已经把整个情况向市房地局进行了汇报,相关工作人员的调查、处分结果,也在等待上级的指令。”周光洵表示,此次产权风波共波及127套“森海豪庭”的房产,其中包括已经错发的32本小产证。

  “剩余待办的小产证已经全部暂缓。”周光洵表示,虽然最理想的做法是允许上述127户业主拿到70年产权证,但土地法规的刚性要求使得这种诉求不可能实现,“包括开发商的大产证和业主的小产证,我们都要换成40年的。如果他们不接受,我们也会在事先告知的情况下,对这些房产的登记信息在内部进行更正。”

  周光洵还表示,开发商和销售商将此次产权风波的所有责任都推到交易中心的身上,这是不对的。“他们是从事房地产项目的专业单位,公司里都有法律顾问,应该看得出我们2007年发给他们的大产证和原先的土地出让合同有矛盾。”周光洵认为,客观上,开发商、销售商是明知大产证出了差错,还故意将错就错,把70年使用权作为楼盘的卖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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