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人捕猎277只麻雀构成非法狩猎罪被检察院公诉
捕猎20只麻雀就要获刑了,这7个人一次就捕了277只!日前,金山区检察院对这起非法狩猎案件提起公诉。
自2017年6月起,犯罪嫌疑人徐某等7人便常以团伙形式到松江区新浜镇和金山区枫泾镇、朱泾镇、吕巷镇、张堰镇等地乡村网麻雀,今年共网了有20多次,多的时候一晚网500-600只麻雀,少的时候也有几十只。7月一天夜晚,他们在金山区吕巷镇蔷荚路附近,使用电筒、网、竹竿、摇铃等工具抓捕麻雀,在返回途中被民警抓获,当场清点其抓获的麻雀数量为277只。
“麻雀在生活中随处可见,然而,许多人不知道的是,麻雀已经被列为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即“三有动物”。按照法律规定,猎杀20只以上即构成非法狩猎罪。”承办检察官提醒市民,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的,只要达到情节严重,不管狩猎的目的如何,均将构成犯罪。